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18年我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评卷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我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卷组织工作
1.我校的评卷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研究生处主要职责是安排评卷时间及场地,审查并批准各专业的评卷小组成员名单,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评卷工作情况,处理评卷过程中的问题,负责试卷的收发、复核等工作。
2.各学科专业需组成评卷小组,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科目考试的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参加评卷工作,负责本学科专业业务课的评卷及成绩复查工作。评卷小组组长由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负责人担任。
二、评卷原则及要求
1.评卷人员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答案,认真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并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2.评卷小组在评卷时,应先组织试评;掌握尺度以后,再分题到人流水作业。评完一题,在题号前和试卷封面登分位置分别记载该题分数,并签上评卷人姓名。遇有疑难问题,可由评卷小组集体讨论,然后定分。
3.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签字笔,记分数字要准确、工整;如有更改,更改人要在更改处签名。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
4.评卷教师要本着对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保质保量,避免错评、漏评等错误;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和擅自更改成绩,不得对照考生笔迹查阅考生成绩。试卷不得带出阅卷场所,评卷期间评卷人不得随意更换或临时替换。
5.试卷评阅完毕后,各专业要认真做好考试成绩的登录、统计工作,并组织做好复查工作,确保评卷工作质量。对个别试卷评阅的错漏现象,以及登分、记分错误,复查后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评卷小组组长和原评卷人联合签名,并说明缘由。
6.各评卷教师应按时认真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三、评卷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地 点 |
1月8日 |
拆卷、装订答卷 |
研究生处、纪委监察处 |
学校保密室 |
1月10日 9:00-17:00 |
评卷、统分、复核 |
研究生处 纪委监察处 各专业评卷小组 |
工业中心 二楼205室 |
1月13-14日 |
登分、上报成绩 |
研究生处 |
研究生处 |
研究生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