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2022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硕士
存疑考生提交工作证明的通知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二条报考条件的规定:
一、报考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培养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招生具体要求:
(a)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下同)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上述学校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上述学校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等2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相关科目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文化课教师。
(c)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d)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e)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2个招生方向(装备制造、财经商贸)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请报考以上专业的存疑考生提交相关工作证明。
1.证明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自X年X月——X年X月在XX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担任XX专业老师(没有要求教师工作经历的写单位名称和担任岗位名称)。
2.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29日前,以“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相关证明”命名,提交至邮箱:gsdyzb@gpnu.edu.cn
3.存疑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4.在招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联系人:曾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458)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