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校与地方企业优势,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从今年起,我校与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以下简称“佛山基地”)相关企业开展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共有10个项目获批。为确保做好该项工作,对近期“导师-学生”双向互选工作指引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校与佛山基地相关企业(示范点)联合培养研究生,对我校扩大研究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为“导师-学生”互选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条件保障。
二、加强沟通。根据佛山基地有关规定,联合培养的企业必须深入联合培养合作高校参与“导师-学生”互选过程中。参考兄弟院校做法,建议项目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加强沟通,培养学院联合相关企业采取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开展相关宣讲会,促进校内导师、企业导师与学生良性互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在吃透政策内涵的前提下,向学生解读清楚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和联合培养对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宣传引导。例如,对于研究生的扶持:进驻企业提供免费住宿、研发条件;生活补助不少于2300/月(其中佛山市补助1500元/月,企业不少于800 元/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各类评优评先等)。具体参考《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指南》相关条款。(https://fsjd.fosu.edu.cn/notice/noticeFrontContent?noticeId=198)
四、保障导师权益。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为专项指标,获批该项目的校内导师为扩大学校研究生规模作出了贡献,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要充分保障该项目导师的相关权益,确保获得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的校内导师2022年研究生能分配不少于1名常规计划,具体办法各相关学院报备研究生院后实施。
五、按时互选工作。根据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工作要求。在校内导师、企业导师与研究生三方相互选定后,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招生信息确认表》(见附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104)。
联系人:丁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85510974、38256458。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