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3年已报到入学的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
二、复查内容(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三、复查时间
2023年9月8日至28日。
四、复查结果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七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负责培养学院负责安排。
五、复查情况报送
各学院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请于9月28日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至gsdyzb@gpnu.edu.cn)及将盖章的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一教1104研招办宋老师处。
如发现有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的,可以向研究生院进行举报。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