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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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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3年已报到入学的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含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

二、复查内容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三、复查时间

202398日至28日。

四、复查结果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七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负责培养学院负责安排

五、复查情况报送

各学院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请于928日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至gsdyzb@gpnu.edu.cn)及将盖章的纸质版研究生院一教1104研招办宋老师处

如发现有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的,可以向研究生院进行举报。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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